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5.13 03:1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公務人員考績考列丙等人員輔導訓練實施計畫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6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8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中人字第 1110019068號函
法規體系: 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壹、辦理依據: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之「公務人員考績考列丙等人員輔導訓練實施計畫」。

 

貳、輔導訓練目標:

對於年度考績考列丙等人員(以下簡稱丙等人員)提供輔導及訓練,改善工作態度或方法等,以提升其績效表現。

 

參、輔導訓練對象:

當年度考績考列丙等人員(因請公傷假、延長病假,全年無工作事實而考列丙等人員除外)。

 

肆、輔導訓練方式:

一、指派參加專業訓練:指派考績考列丙等人員參加訓練機關(構)學校辦理之專業訓練,包括實體課程、線上學習課程或混成學習課程。

二、個別指導或輔導:實施職內訓練(on-job training),在工作時間內指派適當人員協助解決丙等人員工作適應問題,並於其工作執行過程中提供適當的指導協助,輔導期間至少3個月,每月至少1次將面談情形記錄於「員工面談紀錄表」(如附件1)。

三、其他適當的輔導訓練方式。

 

伍、辦理單位及分工事項:

由考列丙等人員所屬單位負責輔導其專業知能、工作態度或方法等,並對其追蹤評估;人事室負責協助指派參加訓練及落實平時考核等。

 

陸、經費:

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本局年度相關預算項下勻支。

 

柒、成效評估:

一、丙等人員由本局選擇適當方式予以輔導訓練後,於輔導期間每月依其工作、操行、學識及效能面向評估改善程度。

二、輔導期間每輔導1個月結束時填寫「處理結果追蹤評估表」(如附件2),由單位主管評估後陳核局長,藉以瞭解訓練辦理之成效與缺失,俾供改進及持續追蹤之參考。又於輔導期間,應適時與獎懲制度相結合,以改善受輔導訓練人員之行為。

 

捌、本計畫於陳奉 核可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

資料來源: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