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依據: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之「公務人員考績考列丙等人員輔導訓練實施計畫」。
貳、輔導訓練目標:
對於年度考績考列丙等人員(以下簡稱丙等人員)提供輔導及訓練,改善工作態度或方法等,以提升其績效表現。
參、輔導訓練對象:
當年度考績考列丙等人員(因請公傷假、延長病假,全年無工作事實而考列丙等人員除外)。
肆、輔導訓練方式:
一、指派參加專業訓練:指派考績考列丙等人員參加訓練機關(構)學校辦理之專業訓練,包括實體課程、線上學習課程或混成學習課程。
二、個別指導或輔導:實施職內訓練(on-job training),在工作時間內指派適當人員協助解決丙等人員工作適應問題,並於其工作執行過程中提供適當的指導協助,輔導期間至少3個月,每月至少1次將面談情形記錄於「員工面談紀錄表」(如附件1)。
三、其他適當的輔導訓練方式。
伍、辦理單位及分工事項:
由考列丙等人員所屬單位負責輔導其專業知能、工作態度或方法等,並對其追蹤評估;人事室負責協助指派參加訓練及落實平時考核等。
陸、經費:
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本局年度相關預算項下勻支。
柒、成效評估:
一、丙等人員由本局選擇適當方式予以輔導訓練後,於輔導期間每月依其工作、操行、學識及效能面向評估改善程度。
二、輔導期間每輔導1個月結束時填寫「處理結果追蹤評估表」(如附件2),由單位主管評估後陳核局長,藉以瞭解訓練辦理之成效與缺失,俾供改進及持續追蹤之參考。又於輔導期間,應適時與獎懲制度相結合,以改善受輔導訓練人員之行為。
捌、本計畫於陳奉 核可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