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日科會綜字第1140084623B號公告訂定
主 旨:訂定「全國性科技事務財團法人適用財團法人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三款所定一定金額」,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財團法人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全國性科技事務財團法人適用財團法人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三款對單一個別團體、法人或個人於每年度所為獎助或捐贈之一定金額如下:
一、當年度支出為新臺幣(以下同)一千萬元以下者,一定金額為一百萬元。
二、當年度支出超過一千萬元至五千萬元者,一定金額為五百萬元。
三、當年度支出超過五千萬元者,一定金額為一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