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臨時人員薪資支給標準表
(單位:元)
108年9月9日科部人字第1080061101B號函訂定
職稱
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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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理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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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理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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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支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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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支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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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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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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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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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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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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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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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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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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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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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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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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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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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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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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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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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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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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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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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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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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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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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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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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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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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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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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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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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本部臨時人員薪資分為佐理員(二)及佐理員(一)二類,用人單位應評估「業務需求」及「預算額度」,於所分配臨時人員總數內配置適當職務,並依該職務之級別支薪。
二、資格條件
(一)佐理員(二)需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畢業。
2.專科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二)佐理員(一)需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三)前二款所稱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由用人單位認定之,但非專任之工作經驗不予採認。
三、起薪及年資採計
(一)新進人員自擬任職務之第一級起薪。
(二)臨時人員曾任之專任職務年資,於扣除符合前點所定資格條件後之賸餘年資,得每滿一年提敘一級,最高以提敘5級為限。但原本部派遣人員轉任臨時人員年資未中斷者,得按其原支領之月支酬金,對照轉任後之職稱,從優調整為本表相近之級別。
(三)前款年資採計提敘由用人單位簽准後辦理。臨時人員採計曾任年資提敘薪級,自到職日起一個月內備齊證明文件者,得自到職日生效,超過一個月補齊者,自奉准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