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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聞組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11 月 2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8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科會新字第1110049925號函
法規體系: 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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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聞組設置要點

 111 8 3 日科會新字第 1110049925 號函

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落實輿情回應與新聞發布、推動媒體公關工作及整合政策宣導資源,特設新聞組(以下簡稱本組),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組任務如下:

(一)本會重要政策、事件與施政措施之新聞聯繫及發布。

(二)本會重要政策文宣之規劃及推動。

(三)國內輿情之蒐集、研析及協調處理。

(四)重大輿情之緊急處理。

(五)本會臉書之經營及管理。

(六)其他有關新聞公關事宜。

三、本組置組長一人,指揮、監督所屬業務,由主任委員指派適當人員兼任之。

本組所需工作人員,由本會人員派充之;必要時,並得由本會所屬機關或主管法人調派支援及依業務需要聘(僱)用人員。

四、本組所需經費,由本會相關預算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