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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推動廉政品管圈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2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8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中政字第1110020301號函
法規體系: 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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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強化本局廉政施政品質,提升廉政會報功能,透過跨部門人員參與組成廉政品管圈,針對相關廉政課題進行問題分析、探討關鍵因素、提出改善方案,以促進廉潔效能。
二、本品管圈任務如下:
(一)擬訂廉政會報議題。
(二)討論機關廉政風險評估、內部控制、內部稽核、採購稽核、施工查核、行政透明、請託關說及廉政倫理規範登錄、平時考核及職期輪調之檢討等。
(三)研提廉政興革建議。
(四)檢討分析貪瀆風紀案件。
(五)推動廉政研究及問卷調查、訪查。
(六)研編防貪指引及廉政實務手冊。
(七)促進提升施政效能或防止浪費公帑。
(八)研討其他重要廉政事項。
三、廉政品管圈執行方式:
成立廉政品管圈工作小組,由政風室負責秘書作業,協助處理廉政會報議題設定、討論提案初審、列管案件追蹤及廉政會報召集人交辦事項等,執行方式如下:
(一)廉政品管圈工作小組由主任秘書擔任召集人,成員計有營建組(營建)、企劃組(法制)、秘書室(採購)、主計室(主計),另召集人對本小組成員得依機關階段任務需要調整之。
(二)參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實施要點」推動廉政品管圈工作小組活動,每年選定(一至四項)廉政業務相關議題作為研討主題,並得對廉政有關業務檢討缺失、研提興革建議,以及對相關制度或措施提出建言、參與研擬。
(三)以跨部門合作為原則,並結合本局內部控制制度及現有廉政機制,積極研討並解決本局相關廉能問題。
(四)廉政品管圈設圈長一人,圈員以三至十人為原則,圈長於指定期限內提交計畫構想送工作小組初審,經工作小組簽陳局長同意後實施。
前項計畫構想得包括主題、圈員名單、程序、方式、預期效益、所需經費、完成期限等,其項目由工作小組審查之。
(五)工作小組針對廉政會報議題設定、成立品管圈等事項,得請相關業管單位先行提供資料或報告,以利後續作業規劃。
(六)工作小組對於各組室所提廉政會報報告案、討論案,得先行開會研商進行初審,並提供修正意見及建議。
(七)品管圈得運用腦力激盪、要因分析(亦稱魚骨圖)、SWOT 分析(即「優勢、弱勢、機會、威脅之分析」)等工具,進行問題研析,並提出解決方案。
(八)品管圈活動過程應詳實留存紀錄(如照片、會議紀錄等),提送工作小組及秘書單位備查。
四、本品管圈召集人、工作小組成員、圈長及圈員均為無給職。

五、本品管圈所需經費由本局預算項下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