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維護本局安全及加強人員管理,並且進出管制有所遵循,特訂定本管制要點。
二、適用範圍:本局臺南及高雄園區辦公室區域。
三、人員管制:於本區辦公、執行勤務或洽公之人員,應佩掛識別證,以利識別。
四、時間管制:1、辦公室全時段管制。
2、週邊各出入口假日(全天)及夜間(1800~0700)關閉。除可刷卡進出人員外,應通知保全確認身份始得進入。
五、可刷卡進出人員如下:
1、本局正式員工(含技工工友及約聘人員)。
2、委外人力(含業務助理)。
3、清潔人員及司機。
六、派駐本局人員應配掛非磁卡識別證,由本局各承辦業務單位向秘書室申請。
七、至本局洽公人員,應辦理換證、出示公職或園區廠商員工識別證、由本局同仁親自帶領,以利管制。
八、拜會本局主秘以上長官之賓客,須由服務台通報長官辦公室確認,始可進入。
九、記者由服務台識別身份後,即開放記者進出。
十、識別證遺失時,應通知人事室、秘書室應依規定辦理補證,原磁卡消磁並通報保全。如隱匿或拖延未報,致發生危安事故者,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
十一、凡冒用(借用)及偽(變)造各類識別證進入本區者,視情節依相關法令辦理。
十二、識別證離職時,應依規定辦理繳回人事室、秘書室。
十三、遇突發事件,保全應就當時現況,通報相關組室及保警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