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一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為辦理科技動員準備事項,
依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十條規定,設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全民防
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 (以下簡稱本會報) 。
二 本會報任務如下:
(一) 科技動員準備方案之策訂及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之審議。
(二) 行政院動員會報決議事項之綜合協調與執行。
(三) 行政動員準備支援軍事動員準備之政軍協調。
(四) 行政院動員會報交辦有關科技動員準備事項之執行及法令之審議。
(五) 直轄市及縣 (市) 政府相關配合執行計畫之審議。
三 本會報置召集人一人,由本會主任委員兼任;副召集人一人,由本會
副主任委員兼任;委員十七人至二十一人,除召集人、副召集人為當
然委員外,由本會主任委員就下列相關機關 (構) 主管聘兼之,並得
聘請學者、專家若干人擔任。
(一)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副執行秘書
(二) 經濟部技術處處長
(三) 經濟部工業局局長
(四) 交通部電信總局局長
(五) 國防部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
(六) 國防部人力司司長
(七) 國防部資源司司長
(八) 國防部後備事務司司長
(九) 國防部軍備局局長
(一○) 國防部中山科學研究院院長
(一一)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所長
(一二)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院長
(一三)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執行長
四 本會報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會企劃考核處處長兼任,承召集人之命
,綜理會報事務;置副執行秘書一人,由本會應用科技小組執行秘書
兼任,襄助會務。
五 本會報幕僚作業,由企劃處擔任。
六 本會報每年召開會議三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由召集人主持,
召集人未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代理之。
七 本會報召開會議時,得邀請有關機關人員列席。
八 本會報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
九 本會報所需經費,由本會編列預算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