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5.09 23:52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廉政會報設置要點
民國 99 年 12 月 23 日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廉政會報設置要點

一、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為貫徹廉能政治,端正政治風氣,提昇施政效能,特設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廉政會報(以下簡稱本會報)

二、本會報任務如下:

()本會及所屬機關廉政計畫之規劃事項。

()本會及所屬機關廉政工作之諮詢事項。

()本會及所屬機關廉政工作執行情形之督導及考核事項。

()其他有關端正本會所屬機關風紀及促進廉能政治事項。

三、本會報應聘委員7人以上,置召集人1人,由本會主任委員兼任;副召集人1人,由本會副主任委員1人兼任;委員由本會主任秘書、一級單位主管、園區協調小組參事及所屬各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局長兼任;並外聘2-3位與機關業務或廉政相關之專家、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擔任委員。

四、本會報置執行秘書1人,由本會政風室主任兼任,承召集人之命綜理本會報事務。

五、本會報原則每三個月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隨時召開臨時會議,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不能出席會議時,由副召集人代理。

六、本會報召開會議時,得視需要邀請有關機關(單位)人員或相關人士列席。

七、本會報召集人、副召集人及委員均為無給職。

八、本會報所需經費由本會預算項下支應。

 

資料來源: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