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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科學園區貿易業務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69 年 09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10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部授中商字第1070026471A號 令
法規體系: 產學及園區業務處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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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69)台會園字
  第 587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48 條
2.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二月十一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74)台會園秘字
  第 0848 號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十二月十九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75)台會園投
  字第 14536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51 條
4.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三月十七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78)台會園經字
  第 2299 號令發布修正第 27、31 條條文;並刪除第 28、29、30 條條
  文
5.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八月十一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78)台會園經字
  第 09203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九月十八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81)台會園投字
  第 1140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9 條
7.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二月四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87)台會綜(三)
  字第 003184 號令修正發布第 19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四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91)台會規字第 0
  910010366-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9.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台會規字第 0
  930069770-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2、5、7、8、12、14、17、20
  條條文;刪除第 11 條條文
  (原名稱:科學工業園區貿易業務處理辦法;新名稱:科學工業園區貿
  易業務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25872 號公
  告第 6  條第 3  項所列屬「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及所屬各園區管
  理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三年三月三日起改由「科技部」及所屬各園
  區管理局管轄
10.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科技部部授中商字第 1070026471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2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科學工業園區貿易業務管理辦法;新名稱:科學園區貿易
    業務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