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89)台科字第 05913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二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二日行政院院臺科字第 0920000403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6、9、15 條條文;增訂第 6-1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十二日行政院院臺科字第 0950080312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一日行政院院臺科字第 1010131156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3、5、10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五日行政院院臺科字第 1060040507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2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