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90)台會企字第
438761 號令、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0)環署廢字第 0049539 號令會
銜訂定發布全文 1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六日科技部部授南環字第 1070034868A 號
令、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1070095552A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名
稱及第 1、2 條條文
(原名稱:科學工業園區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新名稱:
科學園區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3.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會產字第
1140064980B號;環部循字第1146020503A號令修正第2條、第10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