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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新竹科學園區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優良人員選拔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5 月 1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竹環字第1120004440A號函
法規體系: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環安組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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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5年5月18日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勞字第0950012625號函訂定發布全文9點
2.中華民國99年6月4日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勞字第0990016176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101年6月1日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勞字第1010016409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103年5月20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竹環字第1030014876號函修正
5.中華民國104年3月3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竹環字第1040005622號函修正
6.中華民國105年5月2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竹環字第1050012082號函修正
7.中華民國106年6月2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竹環字第1060015123B號函修正
8.中華民國108年12月23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環字第1080037825號函修正
(原名稱: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優良人員選拔作業要點;新名稱:新竹科學園區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優良人員選拔作業要點)
9.中華民國110年6月22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環字第1100017749A號函修正
10.中華民國111年8月1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環字第1110025162A號函修正
11.中華民國112年2月8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環字第1120004440A號函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