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82年6月14日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82)園秘字第8060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89年9月30日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89)園秘字第22138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100年8月29日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秘字第1000026097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103年9月22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竹秘字第1030028500號函修正
(原名稱: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規定;新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規定)
5.中華民國107年7月31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竹秘字第1070022743號函修正
6.中華民國109年1月2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秘字第1090000255B號函修正
(原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規定;新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規定)
7.中華民國111年2月15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秘字第1110005271號函修正
8.中華民國111年8月19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秘字第1110027695號函修正,自111年7月27日生效
(原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規定;新名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