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5年6月14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臺會協字第0950027154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96年11月12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臺會協字第 0960060293 號函修正,名稱並修正為「科學工業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作業規範」。
3.中華民國103年6月27日科技部科部產字第1030045878號函修正,名稱並修正為「科技部科學工業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作業規範」。
4.中華民國106年11月22日科技部科部產字第1061003091號函修正。
5.中華民國107年11月2日科技部科部產字第1070077995號函修正。
6.中華民國111年8月23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會產字第1110054054B號函修正,名稱並修正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學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作業規範」,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