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3年3月5日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南商字第0930004523 號函發布。
2.中華民國103年5月20日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南商字第1030012531號函修正名稱及第三點、第四點、第八點(原名稱: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用氣體供應業申請入區審查基準)。
3.中華民國109年1月22日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南商字第1090002401A號函修正名稱及第一點、第三點、第四點、第八點(原名稱: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特用氣體供應業申請入區審查基準)。
4.中華民國111年8月11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南商字第1110024324號函修正。
5.中華民國112年4月27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南商字第1120011986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