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75年9月30日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75)園秘字第11155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90年8月20日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90)園秘字第22263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94年8月25日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秘字第 0940023390 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103年10月24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竹秘字第1030031877號函修正
(原名稱: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處理人民或法人申請案件分類及時限表;新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處理人民或法人申請案件分類及時限表)
5.中華民國108年8月23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竹秘字第1080025028號函修正
6.中華民國108年12月25 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秘字第1080038181號函修正
(原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處理人民或法人申請案件分類及時限表;新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處理人民或法人申請案件分類及時限表)
7.中華民國109年2月20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秘字第1090005533號函修正
8.中華民國111年8月19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秘字第1110027695號函修正,自111年7月27日生效
(原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處理人民或法人申請案件分類及時限表;新名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處理人民或法人申請案件分類及時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