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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龍潭園區污水下水道可容納排入之水質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1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1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竹環字第1110035639B號公告
法規體系: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環安組
全文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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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3年11月30日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勞字第0930032587號公告訂定 
2.中華民國102年9月14日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勞字第1020028372C 號公告修正
3.中華民國103年7 月28 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竹環字第1030022136B號公告修正
4.中華民國109年1月21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環字1090002599C號公告修正
(原名稱:新竹科學工業園區龍潭園區污水下水道可容納排入之水質標準;新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龍潭園區污水下水道可容納排入之水質標準)
5.中華民國110年1月19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環字第1100002061B號公告修正
6.中華民國111年11月2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環字第1110035639B號公告修正
(原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龍潭園區污水下水道可容納排入之水質標準;新名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龍潭園區污水下水道可容納排入之水質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