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0年9月26日臺會人字第1000066227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3年6月19日科技部科部人字第1030043613號函修正全文12點。
3.中華民國103年12月15日科技部科部人字第1030088723號函修正第11點、第12點、第13點。
4.中華民國104年9月17日科技部科部人字第1040068744B號函修正第12點、第13點,名稱並修正為「科技部差勤管理要點」。
5.中華民國111年7月27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會人字第1110047983號函修正,名稱並修正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差勤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12年1月11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會人字第1120003092A號函修正第11點,並溯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