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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5 月 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1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科會人字第1110067974B號 令
法規體系: 人事處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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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十六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臺會人字第 102
  0028827A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25872 號公
  告本細則之主管機關原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自一百零三年三
  月三日起變更為「科技部」,第 2  條、第 3  條第 1  項、第 2  項
  、第 17 條第 2  項所列主管機關掌理事項,改由「科技部」管轄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科技部科部人字第 1030043482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2~4、17 條條文
  (原名稱: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
  則;新名稱:科技部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十九日科技部科部人字第 1070080013A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7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10182320 號公
  告本細則之主管機關原為「科技部」,自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起變
  更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第 2  條、第 3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17 條第 2  項所列主管機關掌理事項,改由「國家科學及技術
  委員會」管轄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二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會人字第 111
  0067974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2、3、17 條條文
  (原名稱:科技部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新名稱:國
  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