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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矽導竹科研發中心會議展示場地使用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8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竹商字第1130003410號函
法規體系: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工商組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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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1年6月18日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商字第1010018242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1年8月1日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商字第1010023730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103年2月7日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商字第1030003976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103年6月4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竹商字第1030016253號函修正(原名稱: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矽導竹科研發中心會議展示場地使用管理要點;新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矽導竹科研發中心會議展示場地使用管理要點)
5.中華民國103年9月9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竹商字第1030027033號函修正
6.中華民國105年12月6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竹商字第1050034642號函修正,並自106年1月1日起生效
7.中華民國107年12月17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竹商字第1070037011號函修正,並自108年1月1日起生效
8.中華民國108年12月25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商字第1080038234號函修正(原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矽導竹科研發中心會議展示場地使用管理要點;新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矽導竹科研發中心會議展示場地使用管理要點)
9.中華民國111年8月4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商字第1110025619號函修正(原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矽導竹科研發中心會議展示場地使用管理要點;新名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矽導竹科研發中心會議展示場地使用管理要點)
10.中華民國113年1月25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商字第1130003410號函修正第2、4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