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2年6月14日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秘字第1020017624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3年9月22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竹秘字第1030028503號函修正
(原名稱: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檔案保存鑑定作業規定;新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檔案保存鑑定作業規定)
3.中華民國108年12月26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秘字第1080038293B號函修正
(原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檔案保存鑑定作業規定;新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檔案保存鑑定作業規定)
4.中華民國111年8月19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秘字第1110027695號函修正,自111年7月27日生效
(原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檔案保存鑑定作業規定;新名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檔案保存鑑定作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