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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檔案保存鑑定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6 月 1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8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竹秘字第1110027695號函
法規體系: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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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2年6月14日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秘字第1020017624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3年9月22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竹秘字第1030028503號函修正
(原名稱: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檔案保存鑑定作業規定;新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檔案保存鑑定作業規定)
3.中華民國108年12月26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秘字第1080038293B號函修正
(原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檔案保存鑑定作業規定;新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檔案保存鑑定作業規定)
4.中華民國111年8月19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秘字第1110027695號函修正,自111年7月27日生效
(原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檔案保存鑑定作業規定;新名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檔案保存鑑定作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