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6年12月31日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人字第0960036005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2年10月14日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人字第1020031424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103年6月17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竹人字第1030017729號函修正
(原名稱: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推動員工心理健康作業規定;新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推動員工心理健康作業規定)
4.中華民國109年3月23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人字第1090008506號函修正
(原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推動員工心理健康作業規定;新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推動員工心理健康作業規定)
5.中華民國111年9月1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人字第1110028722號函修正,自111年7月27日生效
(原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推動員工心理健康作業規定;新名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推動員工心理健康作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