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7年8月7日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管理會臺科發業字第0970050799號函訂定發布全文8點;並自即日起施行(中華民國97年7月29日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管理會第32次會議通過)。
2.中華民國104年4月28日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管理會第六十四次會議通過。
3.中華民國104年5月25日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管理會第六十五次會議通過修正名稱及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補助計畫評核作業規範)。
4.中華民國105年4月22日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管理會第七十二次議會通過修正第3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