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6年11月6日科技部科部人字第1061004702號函訂定全文6點。
2.中華民國106年11月20日科技部科部人字第1061007326號函修正第4點。
3.中華民國110年10月6日科技部科部人字第1100061165號函修正第3點。
4.中華民國111年7月27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會人字第1110047996號函修正,名稱並修正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聘用人員工作輪調實施要點」,自111年7月27日生效。
5.中華民國114年10月27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會人字第1140076318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