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68年8月29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68)台科字第8650號令訂定全文9條。
2.中華民國90年6月18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90)台會園投字第016229號令修正名稱及全文9點(原名稱:行政院國家科學工業園區指導委員會設置辦法)。
3.中華民國90年8月2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工業園區管理局(90)園投字第020614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93年6月13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93)臺會規字第0930034707號函修正全文9點。
5.中華民國103年7月31日科技部科部產字第1030056734號函修正全文8點 (原名稱: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科學工業園區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6.中華民國106年9月18日科技部科部產字第1060072514號函修正全文7點。
7.中華民國107年7月13日科技部科部產字第1070048355號函修正,名稱並修正為「科技部科學園區審議會設置要點」。
8.中華民國111年9月23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會產字第1110060104A號函修正第1點、第3點,並修正名稱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學園區審議會設置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112年10月3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會產字第1120065421號函修正第3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