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對各科學園區管理局辦理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業務管考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8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科會產字第1110074656號函
法規體系: 產學及園區業務處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94年8月26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臺會協字第0940054942號函訂定全文 7 點。
2.中華民國103年7月10日科技部科部產字第1030050630號函修正全文7點。
3.中華民國109年2月17日科技部科部產字第1090010317號函修正第1點、第2點。
4.中華民國111年8月23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會產字第1110054054B號函修正,名稱並修正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對各科學園區管理局辦理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業務管考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11年12月7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會產字第1110074656號函修正第2點、第3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