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1年11月27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臺會綜二字第0910063154號函訂定全文14點。
2.中華民國98年11月16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臺會綜二字第0980084048號函修正全文12點。
3.中華民國103年4月9日科技部科部綜字第1030025494A號函修正全文12點。
4.中華民國103年12月1日科技部科部綜字第1030085857號函修正部分規定。
5.中華民國104年3月9日科技部科部綜字第1040017131號函修正第11點。
6.中華民國106年8月8日科技部科部綜字第1060060139號函修正第2點、第3點、第7點規定。
7.中華民國106年11月9日科技部科部綜字第1061005469號函修正第3點、第5點規定。
8.中華民國111年7月28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會綜字第1110048674號函修正,名稱並修正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特約研究人員從事特約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並溯自111年7月27日生效。
9.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會綜字第1130025320號函修正部分規定,並自113年8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