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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聘用及約僱人員進用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11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竹人字第1120010220號函
法規體系: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人事室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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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6年11月19日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人字第0960031472號函訂定全文 4 點
2.中華民國103年6月25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竹人字第1030018605號函修正
(原名稱: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職員留職停薪期間約聘僱人員職稱及支薪原則;新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職員留職停薪期間約聘僱人員職稱及支薪原則)
3.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人字第1090011491號函修正
(原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職員留職停薪期間約聘僱人員職稱及支薪原則;新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職員留職停薪期間約聘僱人員職稱及支薪原則)
4.中華民國111年9月1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人字第1110028722號函修正,自111年7月27日生效
(原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職員留職停薪期間約聘僱人員職稱及支薪原則;新名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職員留職停薪期間約聘僱人員職稱及支薪原則)
5.中華民國112年3月23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人字第1120010220號函修正
(原名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職員留職停薪期間約聘僱人員職稱及支薪原則;新名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聘用及約僱人員進用管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