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3年5月20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竹建字第1030014830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3年8月8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竹建字第1030023772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104年3月6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竹建字第1040006205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109年1月7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建字第1090000981號函修正(原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簽證案件考核處理原則;新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簽證案件考核處理原則)
5.中華民國111年8月3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建字第1110025530號函修正(原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簽證案件考核處理原則;新名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簽證案件考核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