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5年1月28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竹政字第1050003161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8年12月24日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政字第1080038124F號函修正
(原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辦理廉政倫理事件獎懲處理原則;新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辦理廉政倫理事件獎懲處理原則)
3.中華民國111年8月15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政字第1110026942號函修正
(原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辦理廉政倫理事件獎懲處理原則;新名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辦理廉政倫理事件獎懲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