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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10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7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科會誠字第1110048341號函
法規體系: 研究誠信辦公室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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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2年2月25日臺會綜二字第1020011018C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3年10月20日科技部科部綜字第1030075189號函修正部分規定。
3.中華民國106年11月13日科技部科部誠字第1060079934號函修正第9點。
4.中華民國108年11月21日科技部科部誠字第1080076076號函修正第8點。
5.中華民國111年7月28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會誠字第1110048341號函修正,名稱並修正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