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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核釋111年6月22日公務員服務法修正公布後排除適用該法之人員,無「科學技術基本法」第17條第4項、第5項及「從事研究人員兼職與技術作價投資事業管理辦法」之適用,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2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科會產字第1120009050A號 令
法規體系: 產學及園區業務處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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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12年2月15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會產字第1120009050A號令訂定,自即日生效。